自购机日起15天内,符合下列条件,包换同型号新机;
一、主机存在非人为损坏所出现的质量问题,如无质量问题不予退换;
二、所要退换的手机外观必须无磨损,如有磨损则按保修条款处理。
三、随机配件,免费质保30天(耳机不保修);
*手机包换期内,如有质量问题只能更换同型号主机。
保修条款:
一、因商品本身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,可免费保修,人为损坏、摔坏、进水、手机液晶屏、摄像头、均不作保修。
二、手机外观、外壳损坏、屏幕进灰、自行拆机、自行刷写手机资料,造成不可修复的故障,均不属于保修范围。
三、免费保修须在保修期和保修范围内,经检测确系非人为损坏的质量问题;送修的手机主机如在7日内不能修好,可申请提供备用机,维修期限30天,最长不超过60天,超过60天的,按购买价值和使用时间折价补偿客户;
四、在保修期保修范围内,商品经3次维修未能正常使用的或无法维修报废,经顾客同意回收的,按每日千分之五折旧回收。
*机身易碎保修标贴撕毁,涂改保修卡,则视作主动放弃保修权利处理。
维修服务:保修范围内的问题由本公司负责免费维修,人为损坏或保修范围、期限外的恕不负责,如果维修,将视情况酌情收费;维修后,手机的同一故障保修30天。
*保修期限内以客户服务中心收到故障件日期为准,电话通知或其他方式无效;
*外地客户保修需提供返寄邮费30元,同时还必须提供保修单据等;
*以上包换和保修原则,在享受此服务的同时,都必须提供有效的保修单据原件,否则将不予以处理。